隐私权政策
个人资料保护方针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Gurunavi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为客户提供餐厅信息及在线预约服务,支持餐厅、企业、个人事业等相关的经营和促销,运营广告投放、市场调查等营销服务为基础的事业。本公司的宗旨是探索“餐食”所具有的潜力,通过“餐食”将所有事物连接在一起,持续为社会提供新的价值,为实现更美好的社会做出贡献。
我们认为,在经营这些事业活动的过程中,妥善保护本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尊严以及个人信息是摆在第一位的重要事项,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因此,我们为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考虑本公司的事业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对个人信息的妥当处理,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制”,全体职员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针执行并继续改善和维持“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制”。
1. 个人情报之处理
本公司处理个人资料时均考虑事业之内容及规模并以合法且公正 之方式为之,且清楚向本人揭露使用目的、不于目的以外加以利用。
2. 法令、规范之遵守
本公司遵守日本及其他国家、地区之法令、方针、规范、习惯及社会规则。
3. 个人资料之妥善 管理措施
本公司将对个人信息采取组织、人力、物理、技术上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灭失、损毁、丢失、篡改、非法访问等,并持续进行改善。
- 组织安全管理措施:我们任命个人信息处理负责人,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及其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建立发现违规事实或迹象时,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向负责人汇报联系的制度。
- 员工安全管理措施:我们对员工进行个人信息保护教育,使其了解处理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此外,在公司内部规则以及入职时的承诺书中记载个人信息的保密事项并要求员工遵守。
-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我们对进出个人信息处理区域的员工进行管理。 我们正在采取措施防止处理个人信息的设备、电子媒体和文件被盗或丢失。
- 技术安全管理措施:我们限制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库范围并进行适当的访问控制。 处理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引进了一种机制,它能保护个人信息免受来自外部的未经授权的访问或软件的侵害。
- 掌握外部环境:本公司在外国使用个人数据时(例如本公司在外部云服务中存储个人数据时,其数据中心位于外国或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在把握该外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另外,本公司在使用云服务或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利用旨在掌握该云服务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调查表选定符合本公司标准的服务,并签订包含保密条款的合同(含使用协议)后再使用。
外国与地区名称 | 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的相关信息 ※以下URL为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公开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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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laws/offshore_report_america/ ![]() |
印度 |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laws/offshore_report_india/ ![]() |
欧盟(荷兰、瑞典、丹麦、德国、比利时) |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EU/ ![]() 欧盟被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指定为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具有与日本同等水准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的外国(国家或地区)。 |
澳大利亚 |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laws/offshore_report_australia/ ![]() |
台湾 |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laws/offshore_report_taiwan/ ![]() |
中国 | https://www.ppc.go.jp/enforcement/infoprovision/laws/offshore_report_china/ ![]() |
※根据云服务运营商的政策,数据存储地点不公开或无法指定存储地点的情况下,可能无法确定存储地点。
向没有建立与日本同等水平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先征得本人同意后再提供。另外,在征得同意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向本人提供有关该外国的名称、该外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该第三方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信息。
4. 个人资料保护之组织活动
- (1)指定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以及内部监察负责人,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制,赋予执行和运用的责任和权限,以便让其开展业务。
- (2)根据内部监察和检查结果,改善公司内部的规程和运用状况。
- (3)本政策将在本公司的官网上公布,供一般用户浏览。
5. 持续改善
- (1)为确立、实施、维持和改善个人信息的适当保护,定期重审“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制”。
- (2)对职员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的教育和启发,让其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妥善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
- (3)为保护已获取的个人信息或者应对法律法规及其规范的修改,本公司根据客户的意见或将更改本政策。如果有了变更,将在本公司的官网等媒体上公布。
6. 个人情报相关之投诉、问题等咨询
针对本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投诉、意见、质询,我们将在合理的期限以及合理的范围内适当而迅速地加以应对。请通过本页下方的“关于个人信息的投诉、商议等相关的咨询”进行咨询。
(制定日)2004年7月1日
(最终修订日)2025年4月15日
Gurunavi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杉原 章郎
个人资料之处理
1. 获取个人信息
1-1 个人信息的获取方法
本公司将通过下列方法获取个人信息。
- ・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等形式直接提供的
- ・本人在使用本公司服务(例如商品、广告、内容)或者浏览时,自动发送来的
- ・征得本人同意的第三方间接提供的
- ・从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获取已公开的个人信息的
1-2 用不容易识别本人的方法获取个人信息
本公司或将从本公司的服务和第三方运营的数据管理平台上获取Cookie等属性信息(例如IP地址、标识符、位置信息)中收集到的web浏览历史、行为记录及其分析结果,并且将这些信息与客户的个人数据绑定后,用于广告投放等目的,届时我们将其作为个人信息来处理。
2. 个人资料之使用目的
类别 | 使用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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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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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遵守法律法规等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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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开资料等取得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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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才活动时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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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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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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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投资人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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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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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资料之提供
3-1 个人资料之提供
本公司在提供个人信息时,除下列情况外,未经本人同意不会向第三方(包括外国的第三方)提供。
- (1)依法令应提供时。
- (2)为保护人之生命、身体或财产而有必要,而难以获得本人之同意时。
- (3)为提升公共卫生或 促进儿童健全成长而有特别需要,而取得本人同意有困难时。
- (4)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或受其委托之人于执行法令所定事务而有协助之必要,而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害该事务之遂行时。
- (5)为达成特定之利用目的、于 必要之范围内,将个人数据之全部或一部委托他人时。
- (6)因合并或其他事由继受事业而提供个人数据时,于继受前之使用目的范围内处理该个人数据时。
- (7)与特定人共同使用个人数据时,事先将下列事项或其他相当于此之事项通知本人,或使本人处于得容易知悉之状态。 ・共同使用之事。 ・使用者之使用目的。 ・被共同使用之个人数据项目。 ・管理该个人资料数据之负责人姓名或名称。 ・共同使用者之范围。 ・取得方法。
3-2 提供给乐天集团
此时,乐天及乐天集团将根据与本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合同以及乐天另行制定的“
隐私政策

3-3 法人等董事、监察人、股东等之资料提供
法人或其他团体相关之资讯中含有该法人、其他团体之董事、监察人及股东相关资讯,且该资讯依法令、或由本人、该法人或其他团体所自行公开或公布时,应于告知本人使用目的且获得本人之同意后为之。
3-4 对受托人之监督
委托他人处理个人资料处理业务时,应与受托人缔结个人资料保护相关契约以避免受托人泄漏、灭失、毁损、遗失、窜改或非法取得个人资料,并对受托人为妥善之监查等管理。
4. 有关 行动纪录、属性情报及第三方之广告 发送
4-1 通过Cookie投放广告
- (1)为提供对客户来说更容易使用,更有价值的信息,本公司或将使用Cookie(包括与此类似的技术) 。Cookie是在浏览网站时,所使用的电脑等机器中暂存数据,通过使用这些数据,在本公司的服务器上记录本公司官网内的客户行为(例如访问过的URL,内容,引用顺序),或者可以获取年龄,性别,职业,居住地,来店历史,位置信息等无法确定个人的属性信息(即使组合起来也不能确定个人的信息)。(2)本公司使用了第三方提供的广告发布服务。此时,相关第三方或将通过Cookie等获取并使用顾客访问本公司官网的行为记录信息。 被相关第三方获取的Cookie信息等,将按照相关第三方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4-2 关于第三方广告投放公司提供的广告投放
为了向客户展示更加完美的广告,本公司可能会将所拥有的一部分个人信息(比如电子邮箱)转换为无法识别个人的数据,然后与第三方广告投放公司进行匹配,并且根据其结果投放广告。
第三方广告投放公司不会将这些信息用于投放广告以外的任何目的。
对于这些第三方广告投放公司的广告,客户可凭启用/禁用的方式选择“行为目标广告”。
- (1)关于Google目标客户匹配功能 本公司会使用Google提供的“目标客户匹配”功能,向每个客户定制和展示客户在Google服务上看到的与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广告和内容,并为客户提供方便。为此本公司会与Google分享一部分个人信息(比如电子邮箱),并且仅限于在 Google服务上展示本公司的广告。 请查询Google广告帮助页面,了解“目标客户匹配”的机制或者Google对数据的有限处理方法
Google(广告投放禁用的方法)
※仅限日语 - (2)关于Yahoo! JAPAN数据导入功能 根据本公司服务的使用状况,我们会使用Yahoo! JAPAN提供的“数据导入功能”在Yahoo! JAPAN以及Yahoo! JAPAN的合作网站上展示广告。 请查询数据导入功能帮助页面,了解“数据导入功能”的机制或者Yahoo! JAPAN以及Yahoo! JAPAN的合作网站对数据的有限处理方法
Yahoo! JAPAN(广告投放禁用的方法)
※仅限日语 - (3)关于Facebook自定义受众功能 根据本公司服务的使用状况,我们会使用Facebook提供的“自定义受众”功能在Facebook服务上展示广告。 请查询自定义受众的帮助页面,了解“自定义受众”的机制或者Facebook对数据的有限处理方法
Facebook(广告投放禁用的方法)
※仅限日语 - (4)关于Microsoft目标客户匹配功能 根据本公司服务的使用状况,我们会使用Microsoft提供的“目标客户匹配”功能在Microsoft服务上展示广告。 请查询自定义受众的帮助页面,了解“目标客户匹配”的机制或者Microsoft对数据的有限处理方法
5. 关于从欧洲经济区(EEA)以及英国迁移到境外
在EEA(EU成员国和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及英国居住的顾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或将通过其他公司向EEA及英国境外的国家(主要是日本)迁移个人信息后,本公司再接收并进行处理。
届时,在EEA及英国境外的国家与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EU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相同的数据主体权利可能不被认可,本公司将遵守日本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所涉及的关于处理通过充分性认定从EU及英国境内转移的个人数据的补充规则”,确保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必要措施。
6.本人提供个人信息的任意性
本公司从本人处获取个人信息时,由其本人自主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如果不能提供或信息不准确,为达到使用目的所需的手续和所提供的全部或一部分服务可能会出现障碍,敬请知悉。
7. 个人资料 之揭露等
7-1 关于本公司处理的保有个人数据的披露等事项
- (1)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本人得请求告知,揭露使用目的,订正或删除内容或请求停止使用,消去,向第三方提供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的记录(以下称「揭 露等」)个人资讯。
- (2)使用目的之告知、揭露,应支付手续费。有关手续费之说明,请参照「有关揭露等请求之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 (3)印刷费、本人确认文件之取得费用、邮寄费等费用均应由本人负担。
- (4)只能使用本公司规定的委托书,其他格式概不受理。
- (5)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可能不会披露您请求的全部或部分我们保留的个人数据。 如果我们决定不披露,我们会告知原因。 ・披露后可能会损害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时 ・披露后可能会严重阻碍我们正常开展的业务时 ・披露属于违法时 ・无法确定披露请求来自您本人时 ・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我们拒绝响应披露请求时
- (6)于请求开示时所取得之个人资料,仅得于请求之必要范围内妥适使用,就请求者所提出之书面等(包括本人确认文件)恕不归还,敬请见谅。
7-2 有关揭示等请求的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于请求揭示及请求告知使用目的之情形』
- (1)手续费:每次委托收费500日元(含税)。(2)支付方法:随委托书附上500日元的邮票。
※这是通过简易挂号信回答的实际费用。关于邮寄以外的披露,另行通知手续费。
※简易挂号信的实际费用或者简易挂号信制度出现变更时,请求披露等相关的手续费也将发生变更。
※手续费不足或者没有附上500日元邮票时,本公司将告知本人这些问题,并退还提交来的一套资料,烦请您重新提交。
※我们不受理亲自到本公司请求的行为,敬请谅解。
7-3 请求程序/步骤
- (1)提出了披露等请求时,请通过咨询表进行联络。接下来介绍一下步骤。 采用邮寄方式时,下载或打印下面的“本公司规定的委托书”。(2)请在委托书上填写规定的事项,本人签字盖章后,附上“本人确认用资料” ,邮寄到本公司“个人信息咨询窗口”。另外,由代理人提交请求的,请填写本人的住址,姓名,并填写代理人的住址及签字盖章。
- 1)本公司规定的委托书
※因各委托书中未填写必要事项及其他记载内容不全等原因无法办理手续的,本公司将根据委托书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告知本人这些问题。另外,在联络后两周内没有重新提交(也包括未收到的情况)的,将视为没有提出了披露等请求,敬请谅解。
- 2)可确认本人身分之文件
请于信封中附上以下任两种文件之影本。此外,无论附上哪种文件,请一并附上记载有本人之姓名、住址部分之影本。
- ・驾驶执照(须于有效期限内,正反两面均须检附)
- ・护照(须于有效期限内)
- ・户籍誊本之影本(仅须记载住所、姓名等必要事项,而无须记载本籍地、个人编号)
- ・各种保险之被保险人证(无需诊疗纪录部分)
(注意事项)
- ・因搬家等原因,现住址和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相符的,请提交能了解搬家记录的住民票(未记载个人编号的)。
- ・没有附上本人确认资料,或者因本人确认资料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等事由而无法进行本人确认的,本公司将告知本人这些问题,并退还提交来的一套资料,烦请您重新提交。
- ・于顾客所委任的代理人请求揭示时,请提供盖有顾客之印鉴章之委任状、印鉴证明及得确认代理人身分之个人资料。此外,于顾客之法定代理人请求揭示时,请提供可确认为法定代理人身分之个人资料及得证明顾客与法定代理人间关系之文件,以确认是否确为代理人之本人。
(3)于确认本人身分后,本公司将于合理之期间且妥适之范围内,适当且迅速地进行回覆。
个人资料之管理负责人
CISO(首席信息安全官)
关于个人资料的投诉 、问题等咨询
(制定日)2004年7月1日
(最终修订日)2025年7月15日